武汉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指南
为建立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统筹机制,规范学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程序,确保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统一规划、标准、实施和监管,从2020年开始,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集中申报、统筹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如下:
一、项目建设准备
各部门收到信息化立项通知书后,首先明确项目负责人、将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项目时间计划、技术需求、经费概算报信息中心。
二、项目可行性论证
信息化系统可行性论证要求如下:
1、10万元(不含)以下非科研经费购置的软件系统是否进行专家论证,由建设单位或科研团队自行决定。
2、软件项目金额达10万(含)以上,需在信息门户中的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办理软件可行性论证备案:
1)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软件系统,由信息中心组织论证或信息中心授权建设单位(科研团队)组织论证;论证专家组由3-5人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40万元以上的系统必须包含1-2位外单位专家。
2)100万元以上的软件系统,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信息中心共同主持论证。论证专家组由5-7人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必须包含1-2位校外专家。
三、项目招标
项目建设方案、技术需求需经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学校招投标管理要求启动采购招标流程。5万(含)-10万(不含)元的软件项目在招标中心分散采购备案网(https://ba.whu.edu.cn)上进行申请、招标、审核、签订合同。
四、项目建设
经采购招标确定承建单位后,参照学校软件项目模板起草项目合同,提交信息中心初审后,根据学校采购合同管理要求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合同签订后,建设部门细化需求,定期向信息中心通报项目进展。
五、开发实施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开发测试、实施部署工作,建设部门、承建单位应定期向信息中心汇报项目进展。
六、验收及经费报销
1、学校购买、委托开发或授权使用的软件系统金额达5千(含)以上,均须在信息门户中的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办理软件验收备案。
2、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硬件及配套软件仍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论证和验收。
信息中心工作联系电话:027-68776759
武汉大学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