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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心规章制度

2007-12-03 12:04:37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439  文字大小:【】【】【
简介: ◆ 武汉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 ◆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武汉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试行草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大学计算机网络( ...
武汉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武汉大学校园网管理条例
(试行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大学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确保校园网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切实发挥校园网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园网是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平台。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局域网互连,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国际互联网(INTERNET)互连,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直接服务于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
校园网包括教学办公区计算机网络、教职工宿舍区计算机网络和学生宿舍区计算机网络等。

第三条 全校各单位与用户均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网络中心是校园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被批准执行的各项计划;负责校园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为全校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培训和咨询;从事网络技术与应用研究、跟踪引进先进网络技术,进行网络系统开发工作。
学校有关单位和用户应积极协助网络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兼职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工作,并接受网络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入网管理

第六条 校内各单位和个人连入校园网成为合法用户,必须办理入网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让校外单位或个人接入校园网或校园网的子网。

第七条 申请入网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宣传部、网络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成为校园网的合法用户。

第八条 申请入网的个人用户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涉密计算机一律不准入网。
个人用户申请使用域名的,由宣传部、网络中心负责审批。

第九条 校园网的IP地址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武汉大学校园网所拥有的IP地址。

第十条 用户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不得转借或转让。

第十一条 根据需要,用户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变更、增加或交还IP地址。用户在交还IP地址前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因为各种原因(如工作调动、毕业等)不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个人用户,应及时到网络中心办理校园网用户注销手续。在网络资源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可以为个人用户长期保留电子邮箱的地址供用户继续使用。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校园网设备的连接与使用由网络中心统筹安排与调配。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校园网网络设备的连接关系、拆卸和损坏网络设备与设施。

第十四条 用户应自觉维护校园网运行的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网络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所有入网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按时缴纳网络运行的有关费用。发生欠费且逾期不交者,网络中心将停止其使用校园网。

第十六条 经学校授权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有关部门可以在校园网上面向全校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涉密信息一律不准在校园网上发布。
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上开设的BBS网站或设立了公共文件服务器、Web服务器的单位,应明确主管部门和主管负责人,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为,不允许利用校园网从事商业活动,不准在校园网上设立与校园网宗旨相悖的站点。

第十八条 需要采用新技术对校园网的网络结构、系统功能、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等进行调整和变更或进行系统隐患的排除等工作,或因其它特殊原因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网络中心可以暂时关闭校园网。
网络中心在实施暂时关闭校园网等可能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校园网的措施时,应通过一定的形式事先通知用户。

第五章 网络建设与运行经费

第十九条 校园网的建设由学校统一规划,网络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干网络的建设、维护、扩充、更新、改造等所需的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二十条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建设校园网的子网,但应服从学校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子网建设的设计方案由网络中心审批。未办理设计方案报批手续或不符合要求的子网,网络中心有权拒绝其加入主干网。子网建设与维护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校园网运行的收入和支出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的统一管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在使用校园网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违规行为:
(1)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浏览、复制或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社会公德等不良信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违反宪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
(3)盗用他人帐号的;
(4)非法占用IP地址的;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损坏校园网公用设备的;
(7)不服从校园网管理部门或人员的管理的;
(8)其它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或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

第二十三条 个人用户在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由学校网络中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如下处理:
(1)对当事人提出警告;(2)责令当事人提交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3)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并禁用校园网帐号或中断计算机连网两周;(4)永久禁止在校园网中建立帐号;(5)提交学校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理;(6)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单位用户或单位子网在使用校园网的过程中,发生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网络中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停止有关单机入网、停止子网连入校园网、报请学校批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诉诸法律等。

第二十五条 因实施违规行为给其他用户或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或单位)应根据受害用户的合理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十六条 因实施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的用户,除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分外,还应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网络中心
2005年9月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一、中心工作职责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工作大局,切实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在全力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同时,努力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办公等方面提供优良的网络环境,竭诚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职责范围是:
1、切实加强网络中心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广大员工的服务意识,着力提高网络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塑造网络中心良好的集体形象。
2、科学地制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程。
3、确保校园网运行的畅通。负责校园网主干网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承担校园网主干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校园网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4、负责校园网的管理。制定并实施校园网络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的监测和防范,确保校园网的网络安全。
5、完善校园网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对校园网的网络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6、开展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研发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为学校专题网站的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二、中心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完成对外接待工作;
2、负责以网络中心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的起草和复核工作;做好来文的签收、登记、呈送、传阅、催办、清退、立档、归档工作和以中心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的立卷、归档工作;
3、负责安排以中心名义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的会务工作;
4、负责做好中心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划生育、保密、文书档案、信息统计、用车管理、安全保卫等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6、接受校园网新上网用户的申请,负责上网用户的登记、注册、备案以及对代收费用的统计、分发、入帐和查询等管理工作。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上网用户的备案工作。接受用户的咨询和服务请求;
7、负责网络中心设备(包括网络设备、办公设备等)建卡、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网络运行部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网络主干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的运行、维护及主干网络线路的维护工作,做好中心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学校主干网络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2、负责与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及校外其他有关单位保持紧密的工作联系,保障校园网对外通信联络的畅通;
3、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管好用好防火墙,加强对网络病毒和网络黑客的监测与预防;
4、负责校园网络运行故障的应急处理;
5、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及时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
6、负责学生网管员队伍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7、负责保存和备份系统运行日志。负责校园网络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
8、参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值班工作,监视网络运行,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网络参数、调度网络资源;
9、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网络信息部工作职责
1、负责DNS、E-mail、Web、认证计费等服务器的设置与维护,做好公共信息服务器的安全监控和日常管理,及时排除各种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2、日常备份主要信息资源,为数据安全提供保障;
3、负责全校IP地址的分配与管理;负责域名管理;负责校内E-mail用户帐号的管理,提供包括开户、修改、暂停、注销等服务;
4、承担武汉大学主页的设计与维护,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网站或部门主页。接受学校有关单位合法的链接请求,为不具备建立网站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主页空间和相关服务;
5、负责网络中心主页、学生宿舍网主页的设计与维护工作。
6、负责校园网络信息资源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及时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
8、参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值班工作,监视网络运行,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网络参数、调度网络资源;
9、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 2005.9


武汉大学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学习理论,坚定信仰,把握政治方向。
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加强道德修养。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树立现代观念。
四、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五、服从大局,服务师生,牢记工作宗旨。
六、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弘扬奉献精神。
七、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塑造集体形象。
八、防火防盗,保守机密,维护国家利益。

责任编辑:lj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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